關于做好新學期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新學期伊始,為切實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防范遏制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實驗室各項教學、科研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安全責任

各有關單位務必深刻認識到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嚴格貫徹落實《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范》等相關文件要求。強化責任意識,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明確各級實驗室安全管理主體的職責,做到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

各實驗室需明確安全責任人和安全員,認真履行直接管理責任,加強對實驗室日常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同時,要強化對實驗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師生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能力。

二、強化風險管控,嚴格安全準入

各有關單位要全面梳理正在開展以及計劃開展的實驗項目。在實驗開展前,必須經由實驗室負責人及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嚴格審核,確保實驗風險處于可控范圍。要依據實驗內容、所使用試劑以及儀器設備等實際情況,科學、全面地評估潛在風險。對于高風險實驗項目,需制定詳盡且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明確緊急狀況下的處理流程與責任分工。

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所有即將進入實驗室的師生,必須先參加實驗室安全培訓,培訓內容涵蓋安全操作規程、應急處置方法、危險化學品使用等關鍵知識。培訓結束后,經考核合格獲取準入資格,方可進入實驗室。首次參與實驗或開展高風險實驗的學生,需有教師在現場進行指導,確保其熟悉實驗流程與安全要點。

三、深入排查隱患,筑牢安全防線

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開展新學期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參照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4),尤其是涉及危險化學品、氣體鋼瓶、實驗動物、病原微生物、特種設備、高溫高壓設備、24小時運行儀器設備、危險廢棄物等危險源的實驗室,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的安全自查,并及時落實整改。

對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需建立詳細的安全隱患臺賬,認真做好整改記錄。對于一般安全隱患,能當場整改的應立即整改;無法當場整改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在整改完成前,應暫停相關實驗活動,以保障安全。整改不到位堅決不銷賬,進一步落實問題排查、登記、報告與整改的 “閉環管理” 機制。

四、實驗室環境與衛生專項整治

(一)整治范圍

學校所有從事教學、科研等實驗實訓活動的場所及其所屬設施。

(二)整治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

1.清理實驗室內長期堆放的雜物、廢棄設備及過期實驗材料,優化實驗空間布局合理,確保通道暢通無阻;

2.全面清潔實驗臺面、地面、儀器設備表面,維持實驗室環境干凈整潔;

3.規范實驗物品擺放,將試劑、耗材分類存放,并設置清晰標識;

4.加強實驗室廢棄物管理,嚴格按照規定分類收集、暫存和處置各類廢棄物,杜絕隨意丟棄現象。

(三)活動安排

1.自查自糾階段

各有關單位組織實驗室對照整治要求,開展全面檢查與清理。

2.集中整治階段

學校將根據各有關單位自查情況,對各單位實驗室進行實地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

3.檢查驗收階段

學校將根據各有關單位實驗室整改方案完成時限定期復查,對整改不到位的實驗室進行督促整改,直至達到整治要求。

五、材料報送

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開展新學期各項實驗室安全工作。請于3月7日前,將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yk@nwu.edu.cn,紙質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至長安校區7號樓7314室。


附件:1.《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4)

      2.實驗室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匯總表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

                    2025年2月26日


< 上一篇

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于提交2024年度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年度報告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