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2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項目指南》,為做好我校2025年該項目申請受理工作,現將有關通知轉發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規模:2025年選派規模待更新。
2.類別及期限:
高級研究學者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3-6個月,
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為3-12個月。
留學期限應根據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信中列明的留學時間確定,個人申報的資助期限應不超過留學期限(一般與留學期限一致)。具體留學期限及資助期限在錄取時確定,以錄取文件為準。
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3.申請渠道:留學人員應利用所在單位現有國際合作渠道或個人自行對外聯系落實國外留學單位。
4.資助內容:
資助內容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是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在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請條件
1.符合《202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指南》(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規定的申請條件。
2.高級研究學者聚焦選派科技領軍人才和高層次管理人才,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須為我校正式在職工作人員。
(3)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其中,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和學術影響力,能夠組織帶領團隊開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科研成果。優先支持“雙一流”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員一般應擔任副司局級(含)以上行政職務,具有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
3.訪問學者聚焦選派優秀教學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須為我校正式在職工作人員。申請人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3)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課題、所在單位重點工作。
(4)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
4.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擬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但須在單位推薦意見中明確并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證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試成績單。此類人員如通過評審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TOEFL/IELTS等考試,達到外語條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合格者。
三、選拔辦法及時間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2.2025年的網上報名及校內申請受理時間:4月10日0時至4月23日14時。
申請人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進行網上報名,按照《202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項目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待學校國際合作部初審后,向出國管理辦公室提交系統生成的申請表、院系簽字蓋章的單位推薦意見、公示原件(包括公示鏈接)及系統上傳附件的紙質版。
3.申請人應按照規定的程序、時間和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申請材料原因導致的責任和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4.各單位應對申請人進行公示(公示期至少為5個工作日),并在個人申請基礎上,結合本單位人才培養整體規劃開展推選工作,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申請資格、學術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研修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后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并對其出國留學提出明確考核要求。
各單位在推薦前應向申請人明確本單位推薦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條件和要求。
四、錄取及派出
1.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
專家評審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察:
(1)申請人的道德品行、學術誠信、綜合素質及發展潛力。
(2)申請人的主要業績及獲獎情況。
(3)出國留學的必要性、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及擬留學專業的應用前景。
(4)留學目的國、擬留學單位及國外合作學者在所選學科專業領域的研究水平及國際認可度、是否具備接待申請者所需科研條件。
(5)申請人所在單位在該學科專業領域的水平及推薦意見等。
錄取結果于2025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詢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2.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3. 被錄取人員在辦理簽證、預訂機票等派出手續前,須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閱是否需要提交補充材料。如遇問題,請按錄取國別或地區咨詢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美大事務部。
4. 被錄取人員應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辦理有關派出手續。
5. 被錄取人員應在計劃派出前至少一個月登錄校內外事系統提交“教師因公出國(境)”申請,確保在派出前完成外事系統線上全流程審批,并赴國際合作部-出國管理辦公室辦理線下行前手續。此手續不得補辦,未辦理此手續但派出的人員,造成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選派流程、申請材料清單、常見問題解答等更多詳情,可至國家留學基金委2025年高研訪學項目專欄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
未盡事宜,請聯系:
1.西北大學-出國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張老師
電話:029-88302243
2.國家留學基金委-出國留學選培部
電話:010-66093990,010-66093553
郵箱:gyfx@csc.edu.cn
國際合作部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