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切實保障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的部署,根據《關于印發<西北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暫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西大發〔2020〕8號)文件要求,2021年3月下旬,學校邀請校內外實驗室安全方面專家,對學校部分實驗室進行抽查,現將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從檢查結果來看學校各單位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基本完善、規章制度比較健全,各實驗室安全情況總體良好。
(一) 體系制度
各單位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基本完善,管理責任明確,安全責任人落實到位。絕大部分實驗室做到實驗室安全制度成文上墻,在醒目位置張貼安全標識,并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 安全設施
大部分實驗室均配有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基本器械和洗眼、應急噴淋裝置與急救箱等安全設施;消防器材按標準配置,存放合適、使用方便,安全通道暢通;實驗室用水、用電規范。
(三) 重點危險源
大部分實驗室重點危險源均由專人管理并安裝監控設備;危險化學品配有專門的儲存柜存放并嚴格實行“五雙”制度;實驗室危險廢棄物分類收集、定點儲存、專人管理、統一處理。
二、存在問題
(一)基礎安全
1.用電安全。部分實驗室電路規劃不合理、亂接亂拉電路、超負荷用電、多個接線板串接供電、接線板置于地面或臨近水源。
2.用水安全。部分實驗室水龍頭、管道破損,未及時檢修維護。
3.個人防護。部分實驗室內實驗人員未按實驗要求進行著裝配飾以及穿戴防護服、口罩、護目鏡等個人防護設備。
(二)化學安全
1.化學試劑管理。部分實驗室化學試劑存儲、擺放隨意并未密封放置;未按要求對化學試劑分類存放;未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五雙”管理制度;使用容量瓶長期放置儲存試劑、溶液;使用飲料瓶裝自配試劑,未撕掉包裝紙,無標簽;試劑瓶上無標簽或標簽腐蝕脫落無法辨認。
2.高壓氣瓶管理。部分實驗室內氣瓶未固定或固定方式不規范;未在氣瓶上張貼標簽注明使用狀態。
(三)設備安全
部分實驗室內不使用的儀器設備未及時關機切斷電源;大型儀器擺放密集,堵塞通道;高溫、高壓、高速儀器設備旁無檢修維護記錄且缺乏使用規范說明。
(四)設施安全
1.消防設施。部分實驗室內消防設施不完備或過期失效;雜物較多,衛生情況差;實驗室門堵塞或無法完全打開,影響人員通行。
2.應急噴淋與洗眼裝置。部分實驗室內應急噴淋與洗眼裝置未定期進行檢修或缺少檢查維護記錄,導致裝置無法使用或出銹水、污水。
3.通風裝置。部分實驗室通風櫥使用不當、柜門過高,通風櫥內擺放雜物,臺面不整潔,插線板未按規定擺放;藥品試劑柜通風系統失效,實驗尾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
4.實驗室門窗。部門實驗室門為防盜門、無視窗或無玻璃墻面,無法在實驗室外看到室內情況。
三、整改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限期完成整改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將根據本次實驗室安全檢查情況及專家反饋意見,對涉及實驗室安全隱患的院(系)下發實驗室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請各單位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定并落實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并形成書面報告向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備案。學校將對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督辦, 對未按期完成整改或因整改不到位而導致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單位,將根據有關規定問責處理。
(二)加強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
各單位要加強實驗室安全檢查,定期、不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各實驗室每日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危險源建立臺賬、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堅決杜絕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
(三)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安全認識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 特點開展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做到安全教育“入腦入心”, 確保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見實見效,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與安全防范技能,筑牢實驗室安全防線。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