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切實維護高等學校安全穩定的統一部署,按照《關于印發<西北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暫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西大發〔2020〕8號)文件要求,提升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學校常態化疫情防控下的實驗室安全運行,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現將本學期開學實驗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排查
各單位統籌做好開學后疫情防控下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的實驗室安全自查,強化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組織,安全檢查應突出重點,加強對實驗室化學、生物、輻射、機械、電器等危險源的定期監督檢查,全面抓好實驗室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
學校計劃在2021年3月中旬組織實驗室安全方面專家組成專家組對學校實驗室開展安全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對發現的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實驗室安全隱患整改
對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建立安全臺賬,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形成實驗室安全工作臺賬提交學校存檔。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完成時間,并按期按要求進行復核,落實整改工作。進一步落實問題排查、登記、報告與整改的“閉環管理”機制。
三、建立實驗室危險源清單
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各相關單位進行實驗室危險源辨識,建立危險源清單并提交學校存檔,內容包括涉及單位、房間、類別、數量、責任人信息等。實驗室的危險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制類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氣體、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傳染病媒介物、輻射、激光、強磁、強電、高溫或超低溫、高壓、高速運動設施或物質等。
四、實驗室安全文化建設
請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開展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培訓人員簽署名單并存檔。通過舉辦安全教育專家講座、組織緊急事故應急演練、進行實驗室安全知識競賽、制作實驗室安全微視頻等形式,增強師生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識,確保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見實見效。
請各相關單位組織所屬單位師生和進入實驗室的相關人員閱讀《實驗室安全手冊》并簽署《實驗室安全承諾書》進行存檔,并將《實驗室安全手冊》發放記錄以及《實驗室安全承諾書》簽訂名單提交學校存檔。
五、工作要求
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安排本學期實驗室管理工作,認真查找問題,完善實驗室管理長效機制、樹牢安全發展理念,于4月1日之前將上述電子版材料發送至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郵箱syk@nwu.edu.cn,紙質版材料經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交送至長安校區7號教學樓3層7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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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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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實驗室安全危險源清單》
3. 《實驗室安全手冊》
4. 《實驗室安全承諾書》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