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與學校科研實驗室運行安全,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廳函〔2020〕26號)和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啟動2020年度我校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相關單位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實驗室安全管理,強化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組織,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自查方案,抓好實驗室安全隱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糾工作的落實。全面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涉及危化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的相關場所為重點,充分排查和整改實驗室各類安全隱患。
二、工作安排
(一)各單位按照要求進行部署,結合疫情防控和自身實際,統籌制定安全檢查與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參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0)》(附件1),組織對本單位科研實驗室及相關場所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排查,對于危險化學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進行重點檢查。
(二)各單位應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對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整改,做好整改記錄,要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完成時間,并按期復核,形成本單位內部整改工作的閉環管理。
(三)各單位根據自查自糾情況,按照《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附件2)要求,編寫自查自糾報告,并由各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四)工作總結情況和自查自糾報告于2020年7月24日前將電子版發送郵箱:syk@nwu.edu.cn,紙質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備至長安校區7號樓7314。
聯系人:吳榮芳 88302263 18991326665
牛 耕 88302263 13571924141
附件:1.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0)
2.科研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