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俄羅斯聯邦教育科學部教育合作協議》并與俄羅斯人文合作署達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5/2026年度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繼續選派留學人員到俄羅斯高等院校學習、進修或從事科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轉發如下:
一、協議內容
1.選派規模:根據俄羅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獎學金名額確定。
2.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訪問學者:3-10個月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6-48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4-36個月(可含一年預科學習)
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6-10個月
留學期限根據俄方錄取結果確定
3.選派專業
重點選派俄羅斯優勢學科專業,包括精密科學、航空航天、機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醫學、物理、化學等理工類專業以及俄語語言文學、法律、經濟、歷史、國際關系、社會學、新聞、文學創作等人文社科類專業。
4.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俄方提供的獎學金(免學費,部分獎學金),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出國留學人員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二、申請條件
1.符合當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指南規定的申請條件。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5. 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類別條件
--訪問學者:
(1)須為我校正式在職工作人員。申請人原則上應主持或參與研究項目、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所在單位重點工作。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1)我校優秀在讀應屆碩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在職工作人員。應具有碩士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3)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向開設俄語專業的130所高校選拔):
(1)我校在讀應屆本科生。本科為俄語專業的赴俄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全國高校俄語專業四級水平測試需為“優秀”等次。本科為非俄語專業的赴俄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優先選派一外為俄語,學習俄羅斯優勢專業的理工及人文社科專業。
(2)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面向開設俄語專業的130所高校選拔):
俄語專業本科畢業且從事俄語或其他專業學習的我校在讀碩士研究生,品學兼優,專業同年級排名30%以內,無不及格科目;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面向開設俄語專業的130所高校選拔):
我校俄語專業在讀本科二年級學生或五年制在讀本科三年級學生學生(針對第二類申請人,院系推薦意見需做特別說明),品學兼優,專業同年級排名30%以內,無不及格科目;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年滿18周歲。
申請跨專業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僅限選擇相近專業,且需提供擬留學專業輔修、選修等專業背景證明材料。有相關專業輔修經歷或選修過相關專業課程的,可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學習計劃”界面與本人學習計劃一并上傳。
7.外語條件
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原則上需達到《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定的俄語條件。俄語未達標者,亦可申請。申報時,在外語水平一欄中外語語種請選擇“俄語”,達標方式請選擇“參加培訓部培訓合格”,培訓地點及培訓時間建議按系統提示要求選擇。若已被確定留學候選人,派出前須參加有關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統一組織的俄語初級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派出,具體培訓時間另行通知。赴俄后根據俄方安排進行語言學習。
訪問學者申請時須達到《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定的俄語條件。
本科為俄語專業的申請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進行語言預科學習,如需語言預科,費用自理。
三、申請辦法
1.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于2024年11月11-1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際合作部出國管理辦公室提交系統生成的申請表、院系簽字蓋章的單位推薦意見、公示原件(鏈接)及系統上傳附件的紙質版。網報時,“申報項目名稱”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可利用合作渠道”選擇“俄羅斯互換獎學金”。
申請人應按照規定的程序、時間和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申請材料原因導致的責任和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各單位應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申請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評審)后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
2. 應提交材料
(1)申請人在2025年1月15日前登錄俄羅斯人文合作署留學俄羅斯網(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冊并上傳對外聯系材料。
對外聯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審核,國家留學基金委不接收紙質對外聯系材料。有關網站注冊流程和對外聯系材料要求請參考《2025年中俄政府獎學金(含上海合作組織大學獎學金)留學人員俄方網站提交材料及有關說明》,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49-附件
俄方將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線上打分,請申請人務必按要求準備并提交申請材料,因未及時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過俄方審核,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再負責后續事宜。
建議我校大學公共俄語教師在俄方網站報名時留學單位選擇“普希金俄語學院”(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институт русского языка им. А.С. Пушкина)。
具體可申報院校以申請時俄方網站開放可供申請人選擇申報的院校列表為準。
(2)各單位應匯總、核實本單位推薦人員的《俄羅斯互換獎學金(中俄政府獎學金)申請人信息匯總表》(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49-附件3),合并成一個EXCEL表格,以院系為單位于2024年11月26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zhanghx@nwu.edu.cn, 文件命名為“俄羅斯互換獎學金+院系名稱”。
3. 公示
各單位選拔推薦人選名單應在院系主頁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鏈接請添加在各單位發送關于《俄羅斯互換獎學金(中俄政府獎學金)申請人信息匯總表》的郵件正文中。
四、評審、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組織評審后確定留學候選人并向俄方推薦,最終錄取結果以俄方通知為準。凡未獲俄方錄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請各單位按有關規定做好后續學習安排。
五、派出
1.留學候選人的留學院校由俄羅斯人文合作署負責落實。俄方一般于2025年7-8月通知獎學金落實結果。
2.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最終錄取結果通知有關派出單位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簽證和機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
3.被錄取人員均作為國家公派人員,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派出前須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
4.獎學金落實和派出可能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請申請人務必做好國內的學習、工作安排。
未盡事宜,可聯系:
1.西北大學-出國管理辦公室 張老師
聯系電話:88302243
2.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聯系電話:010-66093559/3933
電子郵箱:ouyafei4@csc.edu.cn
(撰稿人:國際部出國辦,發布人:張顥旋,審核人:任惠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