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消費扶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共陜西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雙百工程”消費幫扶的通知》和中共陜西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關于持續做好“雙百工程”結對幫扶工作的通知》要求,為推動扶貧產品進高校,構建消費扶貧長效機制,現就我校消費扶貧專柜布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布設項目名稱
西北大學消費扶貧專柜布設項目
二、采購方式:公開遴選后邀請布設
三、供應商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或合伙企業資格及相關證照,具有良好信譽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資金、財務狀況(包括繳費及稅收情況)。
2.供應商應具有從事消費扶貧專柜業務的能力與實操經驗。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四、參選供應商提供材料
1.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2021-2022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消費扶貧專柜擬經營種類明細表與擬零售價格;
5.企業法人身份證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材料;
6.在相關高校布設情況材料;
7.供應商自有品牌運營情況;
8.其他能證明供應商布設與運維能力的材料。
五、有關要求與說明
1.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遴選全過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遴選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并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遴選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
2.能夠自行完整地提供本采購需求項所有服務,不得將本項目項下全部或部分服務分包或轉包;
3.供應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記錄,不得有各類訴訟案件;
4.供應商負責專柜安裝調試,按照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自行辦理經營所需的備案及證照手續;
5.消費扶貧專柜使用電費、物業費按學校規定繳納,場地使用費由雙方約定繳納,消費扶貧專柜后期運維管理由供應商負責;
5.遴選中的供應商應確保在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消費扶貧專柜的布設及正常運營工作;
6.消費扶貧專柜經營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我校的有關規定,確保經銷食品質量,隨時接受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檢查和學校的監督;
7.消費扶貧專柜經營應保證服務與所售商品的質量,承擔其服務及商品的全部法律責任;
8.消費扶貧專柜經營期間須為師生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保證所有商品明碼標價;
9.消費扶貧專柜經營期間如銷售三無產品、超過保質期食品、大包裝拆小包裝、銷售的食物造成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影響身體健康等違規、違法行為,由專柜運營商承擔所有責任并賠償一切損失,學校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10.消費扶貧專柜布設點在長安校區,總數為30個點位,根據消費扶貧要求,供應商須承諾其消費扶貧專柜中我校指定地域的消費扶貧產品擺放容積比不低于20%;
11.嚴格執行學校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安全;
12.消費扶貧專柜經營期限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后,視履約情況予以續約或解約。
六、報名時間與聯系方式
請有意參加遴選的消費扶貧專柜運營商于2023年2月23日17:00前將上述材料裝訂成冊送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7419室,電話:029-88308355、029-88308201,聯系人:燕老師、徐老師。逾期不接受報名。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服務的供應商參加遴選。
鄉村振興辦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