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開發、設計、制作工作的遴選公告

為充分發揮校園文化創意產品在展示學校形象、加強對外交流、凝聚校友情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弘揚西大精神,學校擬統籌開發、設計、制作彰顯西大內涵與精神特質的校園文創產品,打造西大文化創意品牌。現就遴選相關企業開發、設計、制作“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事宜公告如下:

一、產品名稱和基本內容

1.產品名稱: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

2.產品內容:印有或承載西北大學標識的有形或電子虛擬校園文創產品;印有或承載120周年校慶標識的專屬文創產品。(西北大學標識包括學校中英文校名、主標識(含LOGO)、校訓、校歌、校風、學風、西大精神以及主體建筑物圖案等;120周年校慶標識包括主標識(LOGO)及英文名等)

二、產品承接方式

擬遴選一家供應商提供“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的開發設計與制作服務,產品的開發設計與制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三、產品承接供應商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注冊資金500萬以上

2.稅收繳納證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處于被責令停業、代理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5.供應商應當具有設計制作文創產品的經驗。需提供獨立設計三個及以上的文創產品設計方案

6.供應商單位需對西北大學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夠提供關于西北大學120周年校慶文創產品以及其他校園文創產品的構思及部分設計方案

7.建立NFC數字版權庫團隊具備技術服務及技術開發資格

備注: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遴選。

四、服務內容

1.制定“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設計方案,開發設計若干款結合120周年校慶主題文創產品,開發設計若干款印有或承載西北大學標識的文創產品。產品內容需具有原創性、創新性、設計感等特點,高度展現西大精神與西大文化,具有西大元素和西大內涵。各類文創產品的制作數量由學校與供應商商榷確定。

2.“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設計方案須根據學校要求和審核意見進行修改,確定最終設計方案。

3.每款文創產品制作樣品必須經過初步審核,根據審核要求進行修改和優化。

4.經過學校最終審定后,確定成品設計。

五、公告起止時間

合作意向的供應商應于2021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0日(17時)遞交相關材料。

六、提交材料構成

1.“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含120周年校慶專屬文創產品)初步設計方案。

2.供應商簡介與資質。

3.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直接遴選須提交其身份證原件)。

4.供應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供應商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6.供應商曾設計制作的文創產品。(實物或電子版均可,最好有實物)

七、材料提交方式

1.文字文本性材料一式六份,產品類材料一份(套)。

2.材料遞交地址:西安市長安區西北大學長安校區七號教學樓7412室。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29-88308677,029-88308355;郵箱:xyh@nwu.edu.cn

  八、遴選評審

國內合作與校友工作處牽頭,聯系校內相關部門和專家組成遴選評審小組,對供應商資質、相關業績、設計方案以及整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擇優確定“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承接供應商。

九、其他

1.被確定的承接供應商將被授予“西北大學校園文創產品”的特許開發、設計、制作和銷售權。

2.參與遴選的供應商須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國內合作與校友工作處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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