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中國歷史研究院“蘭臺青年學者計劃”項目(第四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致中國歷史研究院成立賀信精神,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歷史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造就一批符合新時代中國史學發展需要的德才兼備、學養扎實的青年史學人才,中國歷史研究院設立“蘭臺青年學者計劃”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現將中國歷史研究院“蘭臺青年學者計劃”項目2025年度申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項目宗旨

本項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致中國歷史研究院成立賀信精神為根本遵循,對全國史學研究和教學科研機構中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立場、觀點、方法,持續開展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研究,能夠產出具有影響力的高水平史學成果的優秀青年史學人才予以項目資助,力求造就一批符合新時代中國史學發展需要的德才兼備、學養扎實的青年史學工作者,為建設新時代中國史學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二、申報條件

1.申請人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學術導向、價值取向,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堅持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恪守學術道德規范;

2.具備較強的歷史學專業理論知識和科研能力,基礎扎實,已在歷史學相關領域嶄露頭角、創新發展潛力大、在科研方面已取得突出學術成果,有較強科研團隊領導和組織協調能力;

3.年齡應在45周歲(含)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申報當年1月1日;

4.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或其他相應職務;

5.對于從事歷史學領域絕學、瀕危學科及新興學科的優秀青年學者申報時給予一定傾斜,職稱條件可放寬至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申報材料

1.申請人須按照《中國歷史研究院“蘭臺青年學者計劃”立項申請書》(以下簡稱《立項申請書》)要求,如實填寫表格內容。《立項申請書》一式4份,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申請書中第五項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處不填寫

2.提交近五年已完成的學術成果清單及至多三種代表作。成果清單、實體代表作隨《立項申請書》一并報送。

申請人提交成果清單時,須注明成果名稱、成果形式、發表或出版時間等情況,并將相應證明材料(如出版著作版權頁、刊發期刊封面及目錄等)隨《立項申請書》一并提交。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歷史學學術專著、論文、研究報告、古籍整理和普及讀物。

3.提交兩位外單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同行專家對申請人的總體推薦意見,落款處親筆簽名(或電子簽名),隨《立項申請書》一并報送。申請人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無需提供專家推薦意見。

4.提交成果或申請人個人獲獎證明材料,須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提交申請人個人榮譽稱號證明材料,須提供證書復印件。

5.申請人需提交主持或參與的國家級項目非涉密清單,已結項項目和在研項目應分類填寫。

6.申請人應科學合理編制項目研究計劃、預計成果產出清單和經費預算。

7.申請人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申報本項目。所在單位須對申請人政治方向、學術導向、價值取向、科研水平、學術品德、科研誠信等方面嚴格把關、嚴格審核。

8.申請人須如實填寫《中國歷史研究院“蘭臺青年學者計劃”申請人信息表》,隨電子版《立項申請書》、成果及獲獎、榮譽稱號等電子版證明材料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

申報材料一經報送,概不返還,敬請諒解。

四、申報人數要求

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嚴格把關,擇優推薦,至多推薦兩名申請人,按照推薦順序填寫附件5,由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五、成果要求

填寫《立項申請書》中“研究計劃”的“資助期內總體研究計劃”一欄時,需注明的有:

1.預計刊發的學術論文,預計完成或報送的研究報告、對策建議或決策參考等成果不少于9篇且資助期第一年不少于3篇;

2.預計參加的國內外重要學術活動(包括學術沙龍、研討會、座談會、學術調研等)及主持或參與的國家級項目。 

六、申報受理

1.各單位請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前,將申報材料(含《立項申請書》、專家推薦意見、實體代表作、成果清單等)提交至社科處平臺科(7421室);電子材料打包以“院系+蘭臺青年學者計劃”命名發送至郵箱skcptjsk@nwu.edu.cn, 逾期恕不受理。

2.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中國歷史研究院工作人員。

聯系人:成果評價處 王老師; 聯系電話:010-87421822

電子郵箱:wangyuqi@cass.org.cn

原通知鏈接:http://hrczh.cass.cn/ywdt_135233/gg/202503/t20250304_5855495.shtml

七、其他事項

1. 有關項目管理及經費使用具體事宜,可參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237號)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并詳見《中國歷史研究院“蘭臺青年學者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版)》及《中國歷史研究院“蘭臺青年學者計劃”項目經費管理細則(修訂版)》。上述管理辦法及細則已于中國歷史研究院官網向社會公布。

2. 該公告各事項由中國歷史研究院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平臺科聯系。

聯系電話:88309035

                             社科處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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