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有關單位:
經省哲學社會科學專項工作機制批準,決定開展2024年陜西省社科基金“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陜西新篇章提供更優質法治保障研究”專項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省,聚焦法治領域深化改革的目標任務,結合陜西實際,深入開展研究闡釋,著力推出有理論說服力、有實踐指導意義、有決策參考價值的理論成果,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陜西新篇章提供思想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重點研究課題
1.以耕地質量保護為導向的農地制度改革研究
2.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問責與容錯銜接協調機制研究
3.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的雙向銜接制度研究
4.陜西-中亞法律文化交流互鑒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5.完善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有效制約監督研究
6.陜西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反壟斷法保障研究
7.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著作權權屬設置路徑研究
8.秦嶺國家公園地方立法研究
9.陜西省跨境電商法律合規問題研究
10.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的地方實踐研究
11.“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范區法治建設研究
12.統籌開放與安全視角下中國與中亞國家促進能源轉型的法律機制研究
13.陜西省市場監管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問題研究
三、申請條件
(一)項目責任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學術積累。
2.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
3.能夠為開展課題研究提供良好條件。
(二)項目申報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含)或二級調研員(含)以上職務。
3.被撤項或終止的省社科基金項目三年內、被撤項或終止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五年內,其負責人不能申報。
4.必須有與申報課題相關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報和結項要求
1.本次研究題目均為指定題目,項目申報者不得自行命題。課題研究要強化問題意識,突出實際應用價值和理論指導意義。
2.項目申請者只能申報1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課題的申報;課題組成員不超過5人;課題組成員只能參與1個課題申報。
3.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致。
4.課題結項:須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萬字的專題研究報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簡介,同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項目負責人必須以第一作者名義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至少1篇與立項課題內容相關的論文;專題研究報告具有一定的實際應用價值并獲得省部級以上領導批示;課題相關成果被《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要報》采用。專題研究報告須在2025年5月30日前向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提交。文章自立項之日起1年內公開發表。所有成果須標示“2024年陜西省社會科學基金‘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陜西新篇章提供更優質法治保障研究’專項項目”字樣。
五、其他事項
1.申報人須按規定格式認真填寫《“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陜西新篇章提供更優質法治保障研究”專項項目申請書》及《課題論證活頁》,并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及科研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上報。要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2.申報人填寫《匯總表》,填表中各字符間不得使用空格。《申請書》《課題論證活頁》和《匯總表》須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3.申報時需提交:(1)每項《申報書》紙質文本2份;(2)《課題論證活頁》紙質文本6份;(3)單位申報材料匯總表1份。以上資料均需同時提供電子版,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2日。
4.省社科工作辦和陜西省法學會對申請書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書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省哲學社會科學專項工作機制審批后,通過陜西宣傳網公示。公示期滿,對無異議者正式立項。
5.每個研究課題給予2萬元的經費資助。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社科處聯系。
聯 系 人:趙丹丹
聯系電話:88308194
郵箱:skcxmk@nwu.edu.cn
社科處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