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社科司《關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中期檢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0〕71號),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項目完成質量,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簡稱《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包括規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自籌經費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中期檢查和清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期檢查
1.中檢原則
以精簡項目過程檢查為原則,實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項目,以依托學校自我管理為主,不進行中檢,不影響項目結項;實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項目,在立項后第4年進行中檢。中檢結果不影響項目結項,但無故不參加中檢者,不予結項。項目責任人應重視中檢工作,按時保質完成研究計劃。
2.中檢內容
項目按照《項目申請書》中批準的研究計劃、研究內容開展情況以及階段性成果產出情況。
3.中檢方式
中檢工作采取線上集中受理的方式,由各單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通過教育部社科司主頁(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在線開展填報和審核工作,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4.中檢范圍
2020年中檢范圍為:2016年立項的一般項目,尚未完成結項驗收且未參加2018年中檢的(含延期中檢)。2021年中檢范圍為:2017年立項且在2021年中檢工作開始前尚未完成結項驗收的一般項目。2020年8月20日至9月25日,中后期管理系統開放受理一般項目網上中檢,系統將在線發布提醒。此后每年以此類推,不再單獨發布中檢通知。
二、清理工作
1.清理范圍
根據《項目管理辦法》規定,一般項目自批準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年,在立項后第5年進入清理范圍。2015年批準立項的一般項目清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0日;2016年立項的一般項目清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0日,以此類推。個別研究難度大、在清理期內確實無法完成的項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請報教育部社科司審批。對未按期提交結項材料或延期申請的項目作終止處理。
2.清理要求
清理范圍內的一般項目須在截止日期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簡稱《結項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要求登錄中后期管理系統,在線提交結項申請,并報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終結報告書》(以下簡稱《終結報告書》)及有關結項材料(紙質版)。上述項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項目責任人在線提出延期申請,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在線審核同意后,報教育部社科司在線審定。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終止。
對已終止項目,依托學校即日起凍結已撥剩余經費,在30個工作日內退回教育部社科司,并填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退回經費回執單》,通過中后期管理系統上傳回執單掃描件。凡被終止的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實行信譽管理,項目完成情況將記入項目責任人信譽檔案。
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依托學校追回已撥經費,并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于國有資產,按規定全部上交依托學校。
三、中檢和清理工作組織
1.組織方式
中檢和清理工作,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其他部委所屬高校以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為單位組織實施。請各單位高度重視項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及時提醒督促項目責任人按計劃完成項目研究任務,遵守立項時的承諾,切實提高項目研究質量。
2.聯系方式
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聯系方式:010-58802730、58805145。
管理平臺技術支持聯系方式:010-62510667。
學校社科處聯系方式:88308194;電子信箱:skcxmk@nwu.edu.cn
社科處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