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氣象聯合基金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與中國氣象局共同設立,旨在深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氣象科技創新,強化基礎研究,著力解決和突破與氣象行業核心技術密切相關的重要科學問題,培養優秀人才,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動中國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
2025 年度氣象聯合基金以集成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形式予以資助,資助期限均為4年。集成項目的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1000萬元/項,重點支持項目的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 260萬元/項。
一、指南方向
集成項目3個指南方向
重點支持項目40個指南方向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17/info94277.htm)
二、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條件
1.申請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氣象聯合基金學術指導專家組成員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2025年度氣象聯合基金項目。
(二)限項申請規定
1.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氣象聯合基金項目。
2.其他限項要求見本《指南》“申請規定”的相關要求。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書資助類別選擇“聯合基金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集成項目”或者“重點支持項目”,附注說明選擇“氣象聯合基金”。申請代碼1必須選擇地球科學部(D)
所屬的申請代碼。2.申請書正文開頭應首先說明申請本聯合基金中的集成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相應的研究方向名稱,如:[本申請針對集成項目“1.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災害鏈風險評估與管理”撰寫,……],[本申請針對重點支持項目“地球系統數值預報”領域“1.全球公里級分辨率多圈層耦合模式關鍵技術研究”撰寫,……],以便評審專家清楚了解中請人所針對的研究題目和內容。
3.本著“有限目標、有限規模、重點突出”的原則,如無特殊說明,項目申請書內容不要求完整覆蓋所選研究方向的所有研究內容。
4.申請項目應當符合本項目指南的資助范圍與要求。項目名稱、具體研究方案、研究內容和目標等由申請人提出,要求申請人按照集成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聯合基金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5.本聯合基金面向全國,公平競爭。申請人應準確把握氣象聯合基金的定位,對氣象領域的重要基礎研究問題和業務服務實際需求有深刻理解,鼓勵與氣象部門業務科研單位和企業聯合申請。集成項目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4個,重點支持項目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2個。申請書中應明確合作各方的合作內容、主要分工等。
6.資助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發表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軟件、專利、獲獎成果報道等,應當注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中國氣象局氣象聯合基金項目資助和項目批準號或作有關說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中國氣象局共同促進項目數據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三、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聯系人:劉哲 電話:010-62327157
中國氣象局科技與氣候變化司聯系人:何勇 電話:010-68406632
科技處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