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重大研究計劃2020年度項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重大研究計劃2020年度項目指南已經發布,請項目申請人按項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項申請。

“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重大研究計劃2020年度項目指南

本重大研究計劃自立項以來,在PM2.5毒性組分辨識與溯源、PM2.5環境流行病學證據與特征、PM2.5污染的典型健康危害等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隨著大氣污染防治策略的實施,全國范圍PM2.5控制效果顯著。然而,PM2.5質量濃度的下降并不意味著健康危害的同等程度減少,組分差異決定了PM2.5健康風險的差異,PM2.5多種復雜組分的聯合毒性作用研究從方法到機制都不清楚。已資助的環境流行病學研究揭示了PM2.5是我國慢阻肺和哮喘高發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立了全球范圍PM2.5污染與城市居民死亡率暴露-反應關系,提出了我國階梯性控制PM2.5帶來的心血管健康獲益,且在相應的PM2.5健康危害機制方面有所建樹;但是仍亟待建立PM2.5污染對重大疾病發生發展影響的暴露-效應-健康危害全鏈條證據。本重大研究計劃擬進一步組織多學科領域專家合作攻關,開展全鏈條分析,通過理論與方法學創新,回答大氣細顆粒物組分與其毒性間的因果關系,揭示典型地區大氣細顆粒物污染的機體損傷機制。

一、科學目標

本重大研究計劃擬圍繞大氣細顆粒物毒理機制與健康危害重大科學問題,解析霧霾關鍵毒性成分及其來源和暴露途徑;提出并建立個體水平和人群水平暴露評估的方法,闡明我國霧霾高發地區大氣細顆粒物污染的暴露特征;尋找并利用代謝組、遺傳和表觀遺傳生物標志物,解析細顆粒物對關鍵信號路徑的擾動作用,詮釋我國特征大氣細顆粒物毒性組分的生物學效應和毒理學機制;揭示大氣細顆粒物可能誘發的機體應答與機體損傷作用機理,闡明大氣細顆粒物污染與相關疾病的聯系及其可能的影響機制。

二、核心科學問題

核心科學問題是“大氣細顆粒物的毒性組分、毒理機制與健康危害”。

(一)典型區域大氣細顆粒物毒性組分及暴露研究方法學。

(二)大氣細顆粒物毒性組分的生物學效應與毒理學機制。

(三)大氣細顆粒物的健康危害效應。

三、2020年度重點資助研究方向

(一)集成項目。

2020年本重大研究計劃擬在前5年資助項目的基礎上,對以下方向集成:

1. 我國典型地區大氣細顆粒物的機體損傷機制。

立足我國區域大氣細顆粒污染實際,結合典型地區大氣污染情況,開展“大氣細顆粒物污染-外暴露-內暴露-效應標志物-機體損傷”的全鏈條研究,發現高靈敏度和高特異性的暴露、效應和易感生物標志物,建立環境暴露劑量與機體損傷的關系并詮釋其特征,闡明細顆粒物誘發機體功能異常和相關疾病的生物學基礎,繼而揭示典型地區大氣細顆粒物污染對重大疾病發生、發展、惡化等典型有害健康結局的影響機制。

2. 大氣細顆粒物及其活性組分的毒理學機制。

大氣細顆粒物質量濃度的下降并不等同于其健康風險的同等程度降低,低質量濃度PM2.5暴露下,其毒性組分的決定作用更趨顯著。利用效應導向的大氣細顆粒物毒性組分解析技術,結合機器學習等先進方法,闡明實際PM2.5典型活性組分的聯合毒性作用機理。結合典型地區環境細顆粒物組成,揭示污染組分類型與比例的變化及共存大氣污染物對細顆粒物毒性效應和單位質量濃度PM2.5下降所致毒性消減的影響機制,回答大氣細顆粒物組分與其毒性間的因果關系。

(二)重點支持項目。

根據前5年項目資助與完成情況,結合最新出現的環境問題,2020年本重大研究計劃擬在以下方向資助重點支持項目:

1. 大氣細顆粒物的體內存在識別和分布規律;

2. 室內細顆粒物污染及其健康危害特征;

3. 空氣細顆粒物對SARS-CoV-2等典型冠狀病毒環境傳輸的影響。

四、項目遴選的基本原則

申請人應根據本重大研究計劃擬解決的具體科學問題和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在認真總結和系統梳理本重大研究計劃已有相關成果和進展、明確新的突破點的基礎上,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研究內容和技術路線等。

重點支持項目申請書應體現很好的創新學術思想和研究價值,研究團隊有良好的研究基礎和成果積累,且項目成果將對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目標的實現有較大貢獻。

集成項目應體現以下方面:

1. 在集成方向相關領域近期取得的主要進展;

2. 通過集成擬重點突破的研究內容、擬達到的研究目標或技術指標;

3. 為實現總體科學目標和多學科集成的需要,申請人應承諾在研究材料、基礎數據和實驗平臺上的共享。

五、2020年度資助計劃

2020年度擬資助重點支持項目2-3項,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200-300萬元/項,資助期限2年,申請書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111-20221231日”;擬資助集成項目2項,直接費用資助強度為1200-1500萬元/項,資助期限為2年,集成項目申請書研究期限應填寫“202111-20221231日”。資助項目數和資助經費將根據申請情況和申請項目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而定。

六、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申請規定。

1. 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其中: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中的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除外);上一年度獲得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2. 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的限制規定。

1)除特別說明外,申請當年資助期滿的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2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于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主要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原創探索計劃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專項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應急管理項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務及軟課題研究項目、專項項目中的科技活動項目除外]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作為主要參與者正在承擔的 2019年(含)以前批準資助的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2020年(含)以后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批準(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

2)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項目數合計限為?1?項;在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參與項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為主要參與者申請或者承擔各類型項目數量不限。晉升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后,原來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的項目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原來作為主要參與者正在承擔的項目不計入。

3. 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的部分項目類型的特殊要求。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正式接收申請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后,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

2)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正式接收申請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后,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骨干成員)在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3)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獲得資助后,項目負責人在準予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4)原創探索計劃項目從預申請開始直到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獲資助后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范圍。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本重大研究計劃2020年度項目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20109 - 101316時。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采取無紙化申請。

2. 項目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計劃旨在緊密圍繞核心科學問題,將對多學科相關研究進行戰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勢整合,成為一個項目集群。申請人應根據本重大研究計劃擬解決的具體科學問題和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3)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研究計劃”,亞類說明選擇“集成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附注說明選擇“大氣細顆粒物的毒理與健康效應”,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重點支持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集成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4個。集成項目主要參與者必須是重大研究計劃的實際貢獻者。

5)申請人應當按照重大研究計劃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在摘要第一句應當注明申請內容對應的本指南重點資助研究方向中確切的研究重點,同時在“立項依據與研究內容”部分論述與項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學問題的關系,以及對解決核心科學問題和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目標的貢獻。

申請書選題應符合本重大研究計劃的實施原則,具有明確的關鍵科學問題。申請書的內容應瞄準核心科學問題,突出有限目標,強調創新點與前沿基礎科學問題的研究。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重大研究計劃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應避免同一研究內容在不同資助機構申請的情況。

6)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堅持“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如實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定額補助)》和《預算說明書(定額補助)》。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

7)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3.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項目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2020101316時)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2)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信息系統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4. 本重大研究計劃咨詢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化學四處

聯系電話:010-6232 7173

學校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為實現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科學目標和多學科集成,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遵守相關數據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定,項目執行過程中應關注與本重大研究計劃其他項目之間的相互支撐關系。

2. 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項目群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與集成,本重大研究計劃將每年舉辦1次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并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參加本重大研究計劃指導專家組和管理工作組所組織的上述學術交流活動,并認真開展學術交流

科技處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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