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芬蘭科學院合作交流項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芬蘭科學院(AF)的合作協議及雙邊工作計劃,雙方于2020年共同資助中國與芬蘭科研人員在科學研究基礎上開展的合作交流和雙邊研討會項目。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無領域限制。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0萬元/項。

(三)資助內容。

對于合作交流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芬的國際旅費和在芬蘭訪問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芬蘭科學院資助芬方研究人員訪華的相關費用。

對于在中國召開的雙邊研討會,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中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中方參會人員住宿費、伙食費及城市間交通費。芬蘭科學院資助芬方參會人員的相關費用。

對于在芬蘭召開的雙邊研討會,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芬的國際旅費和在芬蘭開會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芬蘭科學院資助芬方舉辦會議所需的會議費和芬方參會人員的相關費用。

(四)項目執行期。

合作交流項目執行期為2年(項目起止日期為202131日至2023228日)。

雙邊研討會項目執行期為1年(項目起止日期為202131日至2022228日)。

二、申請資格

(一)中方申請人須是20211231日(含)以后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在研項目的主要參與者作為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并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并依托該在研基金項目提交申請。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二)芬方合作者應符合芬蘭科學院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中芬雙方申請人須分別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芬蘭科學院遞交項目申請,單方申請將不予受理。芬方申請指南詳見:

https://www.aka.fi/en/funding/apply-for-funding/for-researchers/call-for-funding-for-international-researcher-mobility-based-on-bilateral-agreements/。

(四)更多關于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一)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制。

(二)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AF(中芬)合作交流和雙邊研討會項目,合計限1項。

(三)更多關于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要求

(一)在線填報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對于合作交流項目,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AF(芬蘭)”,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作為負責人承擔的3年期及以上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對于在中國召開的雙邊研討會,點擊“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AF(中芬)”,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作為負責人承擔的3年期及以上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對于在芬蘭召開的雙邊研討會,點擊“出國()參加雙()邊會議”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AF(中芬)”,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作為負責人承擔的3年期及以上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申請書填寫說明。

中芬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英文)、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容,或雙邊研討會的日程安排和擬參會人員信息。

本項目無間接費用,中方經費填寫僅限經費預算表格中的第9項“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欄。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內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人員的國際旅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或中芬雙邊研討會制定詳細預算。

(三)在線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線填寫并提交中文申請書外,中方申請人須將下列材料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1. 合作交流項目須提交與芬方合作者聯合撰寫的合作交流計劃書(撰寫說明見附件1)、芬方申請人及參與者簡歷、及中芬雙方申請人簽署的合作交流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3)。

2. 雙邊研討會項目須提交與芬方合作者聯合撰寫的雙邊研討會計劃書(撰寫說明見附件2)。

(四)報送材料。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094日至202092816時。

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系人。

五、結果公布

2021年年初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資助結果。

六、項目聯系人

中方聯系人:申

話:010-6232 7017

Email: shenjie@nsfc.gov.cn

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可聯系自然科學基金委ISIS系統技術支持。

話:010-6231 7474

芬方聯系人:Siru Oksa

Email: siru.oksa@aka.fi

UllaEllmén

Email: ulla.ellmen@aka.fi

學校科技處計劃項目科聯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附件:

1.合作交流計劃書撰寫說明

2.雙邊研討會計劃書

3.合作協議模板

 

科技處

2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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