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陜西省博士后項目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設站單位:

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3年陜西省博士后項目資助工作的通知》(陜人社函[2023]340號)文件安排,現就做好我校2023年陜西省博士后項目資助申報工作安排如下:

一、陜西省博士后安家補助

(一)申報時間

2023814日至817

(二)補助標準

出站后與在陜企業(含駐陜企業)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落戶我省的博士后科研人員,省財政一次性給予20萬元安家補助。

(三)補助條件

2020年1月1日以后從國內博士后設站單位出站,已落戶陜西,與在陜企業(含駐陜企業)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統招統分的博士后。

)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陜西省博士后安家補助費申請表》(附件1),準備相關佐證材料(一式八份)后,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佐證材料包括:博士后進站審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出站審批表、出站介紹信(2019年3月1日以后辦理出站手續的博士后,還須提供人事調檔函及博士后證書),《陜西省博士后安家補助申領協議書》(附件2)、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查看原件、留復印件)、單位當年工資發放表(蓋章)、本人繳納養老保險證明等資料。

2.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對申請人報送的申請表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后送學校博士后管理辦公室復核。

3.學校博士后管理辦公室將復核后的《陜西省博士后安家補助費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報省博管辦審核。

4.省博管辦按規定程序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省人社廳印發補助通知并撥付安家補助費。

)有關要求

1.已獲補助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定被處罰或解除勞動合同造成違約的,由用人單位全額追回補助費,并按原渠道退回。

2.已享受國家及省級人才項目資助的人員不再申報。

3.省人社廳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對申請人履行勞動合同及補助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用人單位監管不力造成補助費損失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二、陜西省博士后科研項目資助

(一)申報時間

2023814日至817

(二)資助標準

1.符合陜西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技術進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后科研項目,按照特別資助15萬元、一等資助8萬元、二等資助5萬元的標準擇優資助。

2.在站博士后人才承擔的我省企業研究項目,按照每個項目10萬元的標準擇優資助。

(三)資助條件

1.申請人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個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學風嚴謹。

2.申請人應是經批準在我省(含中央駐陜單位)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基地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后。

3.申報的科研項目須技術路線清晰明確,研究思路超前,研究方法新穎。科研項目與國家及我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緊密相關,并符合我省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高新技術(基礎)產業發展需要。

(四)申報程序

1.填寫《陜西省博士后科研項目資助申請書》(附件3)。

2.各流動站須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不少于3人的專家組對申請人材料提出推薦意見。推薦意見須流動站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單獨報送。

3.申請書與其他佐證材料按照封皮、目錄、申請書、相關材料的順序膠印成冊(二份、20頁以內、復印件須加蓋流動站設站二級單位公章),送交學校博士后管理辦公室。

4.電子版材料須發至指定郵箱(10585728@qq.com),電子版材料每人一個WORD文檔,大小2M以內,文檔名稱為“流動站+申請人姓名”。

有關要求

1.獲得資助后,申請人所發表、出版與本人在站期間從事科研課題相關的論文、著作、學術報告及鑒定、上報成果等,均應標注“陜西省博士后科研項目資助”字樣,并在出站時向校博管辦提交項目總結報告。

2.獲資助人員如有觸犯刑律、違反道德規范、弄虛作假騙取資助或擅自離開博士后工作崗位,經核實后,全額追回資助款。

3.因患病及意外原因,致使無法繼續進行研究工作時,獲資助者應及時向校博管辦報告,終止資助并追回剩余資助款。

4.已經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青年科技新星、青年英才計劃、青年科技獎及省級人才項目資助的研究項目不再申報。同一科研項目不得同時申報國家和陜西省的資助,一經發現取消申請資格并追回全部資助款。

5.按在站兩年時間計算,博士后在站期間只能獲得一次科研項目資助,并且從申報之日起三個月內期滿出站人員不得申請。

6.對存在涉密內容的申報材料,須脫密處理后線下報送。

請各流動站及時督促符合申報條件的博士后人員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張 029-88308513 18292837725

18681833015

材料報送地址:長安校區7-511博士后管理辦公室。

人力資源部

    20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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