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過緊日子要求,確保校內各單位主辦、承辦的會議能夠規范有序舉辦,現就加強會議審批報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審批范圍
1.擬邀請上級領導(副廳及以上)和校領導參加的會議;
2.除開學典禮、畢業典禮、大型就業招聘會外,其他會議原則上不能在戶外擺放桁架,確需擺放的一事一申請。
二、審批程序
1.各院(系)、研究機構主辦的逢十周年慶典提前3個月報黨(校)辦審核,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舉辦;
2.各院(系)、研究機構承辦的學術會議,根據會議主題提前1周報教務處、研究生院、科技處、社科處或規劃與學科處等職能處室審核,經校領導同意后方可舉辦;
3.職能處室承辦的上級部門交辦或委托的會議須經校領導審批同意。
三、注意事項
1.擬邀請上級領導和校領導參加的會議,在提交職能處室審核的同時,還應向黨(校)辦報備;
2.在校內舉辦的200人以上,有上級領導和校領導參加的會議(各單位內部會議除外),提前2天向保衛部、后勤集團報備;
3.哲學社會科學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嚴格按照學校《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做好審批、備案工作;
4.有國(境)外人士參加的涉外會議按照學校既有規定審批、備案(詳見西北大學外事工作服務系統點擊此處查看)。
特別強調:未經審批私自在戶外擺放桁架的,發現一起通報一起,并根據學校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附:西北大學會議審批報備網址
https://service.nwu.edu.cn/v2/matter/start?id=493
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
紀委機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