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守護中華文明精神標識——《陜西省黃帝陵保護條例》解讀

黃帝陵是中華文明的精神標識。1月9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陜西省黃帝陵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5章31條,自4月1日起施行。

日前,記者采訪了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一處處長趙虹、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井凱笛、西北大學中國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張茂澤等,對《條例》進行深入解讀。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一處處長 趙虹

問:《條例》的制定對加強黃帝陵的保護、管理和文化傳承利用,彰顯中華文明精神標識的價值具有里程碑意義,其特色亮點體現在哪些方面?

趙虹:一是文物保護和文化傳承并重,與以往文物類立法不同的是,法規在明確文物保護的同時,彰顯黃帝陵的歷史、文化和社會價值,貫徹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要求,一體推進文物保護、文化繁榮和文明傳承。

二是總結文物保護經驗,固化機構改革成效。省委、省政府于2017年批準成立省黃帝陵文化園區黨工委、管委會,明確了黃帝陵的管理體制,優化了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理順了管委會與延安市及黃陵縣的關系,厘清了省、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黃帝陵保護工作中的職能。《條例》將實踐中已達共識、行之有效的管理經驗固化上升為法律規定。

三是保護對象的全方位覆蓋。《條例》擴展了黃帝陵保護對象,構建了涵蓋文物遺跡遺存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古樹名木與自然環境等多維度保護體系。在保護文物本體的同時,將在保護區域內以黃帝手植柏、保生柏為代表的橋山古柏群等古樹名木、黃帝陵祭典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周邊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列為保護對象。

四是古樹名木的科學與精細化保護。針對橋山古柏群的保護,《條例》明確規定,黃帝陵文化園區管委會應當對古柏群制定保護和養護管理制度,加強科學監測,做好安全防護,落實日常的養護責任。

五是數字化與文旅融合的現代傳承。《條例》推動傳統文化資源的創新利用,如在文旅品牌培育方面,鼓勵打造黃帝陵文化旅游IP,開發黃帝陵主題文創產品,促進文化與產業的融合。

六是財政保障與社會參與并重。為解決黃帝陵經費保障不足、保障機制不暢等問題,《條例》明確了黃帝陵經費保障機制,要求各級政府將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事業性收入專款專用,禁止侵占挪用;鼓勵社會捐贈、志愿服務,黃帝陵基金會依法募資支持保護工作,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經費保障模式。

七是法律責任與監督機制的剛性約束。《條例》以“負面清單”的形式明確列舉了保護范圍內的禁止行為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嚴格建設控制地帶工程項目審批流程,明確建設控制地帶的建筑物風格、色調、高度要符合黃帝陵相關規劃要求,與黃帝陵的歷史風貌和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劃清權利義務邊界,體現“保護第一”的原則。

八是進一步規范祭祀活動。明確公祭典禮以“溯源尋根、凝心鑄魂”為主旨,體現民族復興、祖國統一、愛國主義的價值追求。

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 井凱笛

問:《條例》施行有什么重要意義?將對黃帝陵保護產生哪些積極影響?

井凱笛:《條例》施行,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條例》更好地完善了黃帝陵保護的法律規范體系。從立法方面來看,《條例》的出臺將黃帝陵保護從立法層面進行規范,秉持一貫的立法原則和主張,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與依法立法。這能很好地推動黃帝陵保護立法的體系性、規范化發展,為黃帝陵保護以及相關文物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二是《條例》為黃帝陵保護的行政執法提供了更加科學有效的法規依據。例如,《條例》從保護規劃、保護區劃分、土地征收、保護對象、建設規定等方面作出規定,明確黃帝陵保護區分為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黃帝陵保護涉及行政規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多方面,《條例》針對黃帝陵保護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規定,對于執法機關來講,能夠根據規定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有助于對黃帝陵依法開展系統性、綜合性保護。

三是《條例》施行,能夠很好地提高社會公眾對于黃帝陵保護的法治認知。黃帝陵保護立法層級實現了從政府規章到地方性法規的轉變,公眾參與的理念在立法中更為突出,在法治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過程中,社會公眾會在參與中不斷提升自身的保護意識。

《條例》的施行,必然會對黃帝陵保護產生一系列積極影響。

首先,《條例》對傳承好黃帝陵歷史文化、做好黃帝陵知識產權和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展祭祀活動的具體要求等進行規定,有助于促進文化傳承利用與創新。其次,立法將加大文物保護力度,保持黃帝陵的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的真實性、完整性、協調性,明確保護范圍內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禁止行為,進一步規范文物保護、發掘、傳承和利用。最后,《條例》有助于促進社會各界對黃帝陵保護工作的重視和參與,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的良好氛圍。

西北大學中國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張茂澤

問:推進黃帝陵保護立法工作、保護好黃帝陵,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現實需要,我們如何更好地理解黃帝陵的獨特文化內涵?

張茂澤:軒轅黃帝的始祖地位,包含了血緣層面的民族始祖、文化層面的文明初祖、國家層面的開國之祖等意義在內。黃帝陵是軒轅黃帝的陵寢,是中華民族的圣地。

司馬遷《史記》開篇,五帝本紀,第一位歷史人物就是軒轅黃帝。司馬遷描述華夏立族,文明啟蒙,中國開國,都開始于黃帝。這意味著,黃帝確立為中華始祖,至少有三個意義:一是中華民族始祖、共祖,這是炎黃子孫血緣基因認同,屬于尋根問祖、追根溯源的本原意識;二是中華文明始祖、共祖,這是中華文化認同、價值認同,屬于我國古代多民族國家統一意識;三是中國國家的開國始祖,這是國家認同,屬于古代的忠君愛國意識。

司馬遷認為黃帝實有其人,他首次統一了北方中原地區,成為天下共主,是中華開國的始祖。孫中山題詞“中華開國五千年,神州軒轅自古傳。創造指南車,平定蚩尤亂。世界文明,惟有我先。”他的題詞明言,黃帝是中華開國之祖。根據《史記》,黃帝娶妻生子,后來顓頊、帝嚳、堯、舜四帝,都是黃帝的后代。這是說,中華各民族有共同的血緣基因。黃帝時期,也是中華文明大發明大創造時期。當時各種文明創造層出不窮,比如,出現耒耜耕作農具,制作陶器、水井、舟車,發明天文歷法,建立國家,設置官員,創立禮儀制度,修德振兵等,還發明了文字醫藥、音樂舞蹈、喪葬祭祀等。

祭祀黃帝,有祭祖孝親、忠誠愛國、尊崇文明等多重意義,可以強化中華各民族血緣認同、國家認同、文明認同等。

黃帝陵祭典,可以讓海內外同胞共同肅立黃帝陵前,慎終追遠、民德歸厚;可以給華夏兒女提供一個平臺,表達愛國愛家意識,抒發緬懷感恩之情,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可以團結海內外華人華僑,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黃帝陵是中華文明的精神標識。我們有必要圍繞黃帝陵獨特而豐富的文化內涵,建設教育實踐基地,籌建以黃帝陵為中心的國家文化園區,凸顯和強化中華文明的精神標識,展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進一步凝聚、提升中華文化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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